中山客运口岸物业租赁信息公告发布时间: 2025-07-03 22:55 素材来源:临海公司 吕铭洲 一 竞价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价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价人资格要求的,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二 租赁方式:网络竞价 1.竞价网址:见附件。 2.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示底价直接签约;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在报名时签署的《受理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不含落款当日)在三个工作日后安排网络竞价。 3.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4.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判断最新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有效竞买人为承租方。 5.网络竞价采用自由竞价(定时报价)+限时竞价(连续报价)。自由竞价(定时报价)时间20分钟,自由竞价(定时报价)结束后自动转限时竞价(连续报价),限时竞价(连续报价)竞价时间为180秒。竞买人通过南方产权中心网络竞价系统多次报价。 6.报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承租方,由承租方在网络竞价专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该承租方拒绝签署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视作放弃成交。 三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得将该标的分租、转租、抵押或移交给他人,具体条款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3.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自行承担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 承租须知 1.报名参加时间:公告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方报名前需联系中山产权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制作,同时网上报名。 3.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出租方或南方产权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 4.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5.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账号:120903472910501 五 其他事项 1.租赁物业按现状租赁,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租金单价为首年月租金单价。 2.承租方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收到《签约通知书》或在租赁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还未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将视为放弃本次竞得商铺,且承租方所交纳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不允许退租。 3.若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出租,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或者改变商铺经营类别。否则按违约处理。中标承租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5.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可按实际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但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更换设施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意向承租方未违反承诺的情况下,于竞价会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中标承租方所交纳的招标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及商铺后续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不作退还。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六 交易服务费 由竞得人承担,实际成交月租金<1万元,按一个月租金收取;实际成交月租金≥1万元,按半个月租金收取。 七 联系方式 卢先生(中山产权中心) 联系电话:150173467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