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市级人才房配租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1-14 17:32      素材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级人才房房源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第一批市级人才房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项目共有房源47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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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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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对象范围

(一)优先配租对象

1.顶尖人才;

2.特聘人才;

3.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4.正高级职称人才;

5.博士人才;

6.青年后备人才;

7.高级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8.广东优粤卡持有者;

9.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

10.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11.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人员;

12.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13.柔性引才人才;

14.各镇街急需人才。


(二)其他配租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配租原则

(一)人才房保障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应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同层次人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入住。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合适房源的,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如申请人放弃选房的,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二)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的人才(用人单位),自弃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安居政策。

六、申请方式

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人才安居”,点击“入住申请”,填写资料即可申请。

咨询电话:0760-88168666,0760-88327026,13928128101

点击“http://hrss.zs.gov.cn/tp/gab/gsgg/content/post_2479753.html”进入官网查看详情及下载入住办理指南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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